2014年7月24日 星期四

[好人情系列] 邁向以社區為基礎的老人長期照顧

邁向以社區為基礎的老人長期照顧:問題篇


繼上一次的兒童託育議題之後,今天我想要和大家討論另外一個我也相當重視的議題,那就是「老人長期照護」。根據統計資料統計,2016年開始,台灣的老人將開始比小孩還多;新竹市的部分,老年人口數量也是不斷在成長,今天新竹市的老年人口約占新竹市總人口的10%,其需求不應被忽視。但是我也觀察到,現今人們對於老人照顧的需求,缺乏多元的管道:行動方便的,除了自己照顧自己之外,就是領政府的補助現金;需要特別照顧的,家屬多選擇送到老人照顧機構。作為南區議員候選人,我想在此和大家分享另外一種對於老人照護的構想。


過去,老人的照顧多仰賴家庭來維繫。經濟狀況優渥的人,便比較容易購買到較多的服務;經濟狀況欠佳的人,則多由家庭成員負擔照顧的責任。但是我認為,每個人都會老,老不是個人的問題,而是一個社會必須共同承擔的責任。因此,提供好的老人服務,是政府必須關心的重要議題。事實上,立法院於今年年初已經初審通過《長期照護服務法》,這部法令的要旨就是要把照護的重擔,從個人身上卸下,讓社會一起來面對高齡化社會的議題。


「老人長期照顧」目前最大的挑戰有三:經費不足空間取得困難、以及人力不足。經費方面,地方財政要維持既有的工作就已然吃緊,如果要地方政府另編預算將會非常困難。空間部分,民間社福團體少有財力,自行建構符合標準的硬體設施,而欲取得公有閒置空間,就必須要與地方政府配合。最後,人力不足的問題,主要是因為政府多以醫院看護為教材,這無法滿足日間照顧和居家照顧的需求;薪資待遇不佳,也是造成人力不足的一大關鍵。


在我看來,目前的老人長期照顧規劃,目的其實是想要服務重症患者,但是在預防性照顧方面,仍顯得十分缺乏。所謂的預防性照顧,就是希望可以延緩老人邁入重度失能的時間、進而達到延長晚年健康的目的。具體的做法,就是讓老人可以在熟悉的環境中生活,而非直接進入醫療機構。瑞典與日本的「社區整體照顧行動計畫」告訴我們,老人在熟悉的環境與人群中,能延緩失智或失能的進程。也就是說,「預防勝於治療」,與其投注大量的資源在服務少數的病患,不如把精力放在重症的預防,事半又功倍。



今天我先與大家分享,我對於台灣目前長期照顧的憂慮和意見。在下一篇文章中,我將會和大家分享一些我心目中的示範個案,向大家更具體的說明我認同的「老人長期照顧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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